张林、郭启翔律师成功办结两起刑案,分获不起诉、缓刑
发布时间:2022-05-16 点击:894次
近期,宏昊所张林律师与郭启翔律师连续办结两起刑事案件,分别获得了审查起诉段不予起诉、审判宣告缓刑的良好辩护结果。
其中一起涉嫌妨害国(边)境管理类案,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并跟进检察机关的工作动态,针对每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情况及时补充阅卷。因本案牵涉大量的外籍人员,涉案的事实起数繁多,案卷中的出入境材料、笔录材料相当庞杂。辩护人针对涉案的每一个外籍人员、每一起事实,结合证据材料逐一比较核对,终于排查出当事人行为与涉案各起事实在时空上的错位或在因果联系上的错位。同时根据检察机关的审查进展,辩护人数次提交辩护意见,表达了当事人工作时间与部分事实有出入、当事人行为对部分事实结果的发生没有帮助促进作用的意见,并提出对其不予起诉。经过多次沟通,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当事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自此当事人可以免除诉累,彻底获得自由。
另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办案过程也是几经波折。司法机关通过调取纸质记录和电子账单,已经查获了海量的交易数据,由此认定的犯罪金额已经远超本罪司法解释规定的三年以上刑期的数额标准,若按该金额定罪量刑,当事人获得缓刑的机会已经非常渺茫。 此时,辩护人对阅卷获得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进行了全面审核,经过繁复耗时的核对工作,将每一笔交易对应的商品照片、价格、交易过程方式整理制表;然后再在理论上展开辨析,依据商品商标的注册时间、注册国家、展现形式、使用方式,对上述交易分门别类,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意见要求排除辩护人筛选出的商标不明、未在我国注册、形态有区别、使用类别不在同一种的交易,表示剩余符合本罪构成要件的交易金额没有达到三年以上刑期的数额标准。经辩护,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最终降格在三年以下判处刑罚并宣告适用缓刑,当事人得以保住自由,重新开展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上述两案,宏昊所律师践行“以诚相待、尽已所能”的服务理念,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极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争取到令人满意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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